教育怎麼了?讓孩子只剩標準答案、無法看清問題全貌
2016-08-09 14:43
標準答案是思考最大的敵人
書名:《勇敢地為孩子改變:給台灣家長的一封長信》
作者:楊照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6年8月2日
有人問我:「『思考』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指控台灣的教育使得孩子不會『思考』?」卑之無甚高論,「思考」不過就是「多想一點」的意願與習慣。我女兒三、四歲的時候,聽到我和她媽媽談話中說到「沒有錢了」,她理所當然地反應:「那去提款機領啊!」我們都笑了,一方面是笑她怎麼會知道可以從提款機裡領出錢來,二方面也是笑:「唉,真是孩子,她以為沒有錢了只要去提款機領,就一定會有錢。」 因為她是個孩子,她看到的、她熟悉的,就是我們每次沒錢了,都去提款機領錢,而且每次都能領到錢。所以她知道的,就是提款機可以領錢。 「思考」不過就是不停留在「去提款機領錢」,而進一步想:「為什麼提款機裡會有錢?為什麼我們可以從提款機裡拿到錢?提款機裡的錢到底是誰的?」這個道理很簡單,然而難的是讓這樣的道理變成習慣。總是不滿意於表面的答案,總是進一步問,要嘛問:「為什麼這樣?」不然就問:「那再來呢?」 不幸的事實是,我們的教育非但不教孩子問:「為什麼這樣」「那再來呢」,甚至建立了徹底僵硬的機制,阻止他們這樣問。這項恐怖的機制,就是永遠都要有標準答案的考試。標準答案是思考最大的敵人。人一旦啟動了思考,就必定呈現差異,必然從不同方向、不同層次去問問題、找答案,也就必然有個人的選擇。為什麼提款機裡可以領錢?這麼簡單的問題,一路問下去,可以牽連出多少相關問題來,願意問到多深、多廣,每個人的好奇與選擇,一定不一樣。
那麻煩就來了,有不同的方向、不同的選擇,就沒辦法考試。或者更關鍵的,就沒辦法統一打分數。因而我們的教育中絕對不能問孩子:「一個人沒有錢了怎麼辦? 」讓他們去思考、去探究。有孩子會從技術面去看錢放在哪裡、如何領出來;有孩子會從收入面去看人究竟如何賺到錢;有孩子會從支出面好奇人到底怎麼把錢花掉了;有孩子會從社會公平面好奇為什麼有些人總是有錢,有些人總是沒有錢……。唉,這樣就沒辦法考試了。 所以我們的教育體系中,就永遠都只能停留在要孩子記得,沒有錢了,第一,去提款機領;第二,去銀行櫃檯領;第三,找找抽屜裡有沒有忘掉的零錢……,我們一定要列出標準答案來。沒有標準答案的,就被排除在教育範圍以外,這樣的教育,和思考絕對是徹底相反的! 於是,這種教育教出來的人,面對任何事情,也就都以為可以有簡單的標準答案,固執地認為大家都應該接受這個標準答案,而且拒絕去多想一點,想得更多、更深些。從一個角度看,他們和三、四歲的小孩沒有兩樣,沒錢了就去提款機領嘛,有壞人就趕快把他殺掉嘛!他們拒絕問:「把他殺了,然後呢? 」他們拒絕去想:「為什麼把他殺了就能解決問題? 」「為什麼會有人跟我們不一樣,能夠對完全無辜的孩子下手?」「如果這種人和我們有完全不一樣的價值觀、生命觀,那為什麼對我們有效的嚇阻手段,也會對他們有效? 」「發洩強烈的集體暴力殺人衝動,會讓這個社會更安全,還是更危險? 」……。 他們拒絕去想,而且痛罵不接受他們的標準答案的人,但沒辦法,就像不想為什麼提款機會有錢,不會讓人可以永遠能領到錢一樣,不思考、阻止別人思考,無法讓這些根本的問題,就此消失。
美好的社會建基於人民有看清問題全貌的思辨力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老子的這句話,點出了一件很簡單的事實──有人怕死,有人不怕死。說得更清楚些,拿死來威嚇,對一些人有用,對另外一些人沒有用。 這麼簡單的事實,卻進不了很多台灣人的腦袋裡,根本的原因,是他們對於人的理解與想像力,太有限了。他們習慣將自己投射為「所有人」,自己怕死,就理所當然相信所有的人都怕死,以為死刑就能嚇阻所有我們不願意看見的行為。 最艱難的,在於人的多樣性,尤其在於人的處境的多樣性。死刑有沒有嚇阻效果?抱歉,不會有、不可能有那麼簡單的是非答案。真的答案永遠都是:對有些人、有些行為有嚇阻效果,對有些人、有些狀態沒有。這也就是為什麼不能衝動地依個案立法的原因,法律必須考慮所有的人、所有的狀況。 還有人記得陳進興嗎?當年陳進興逃亡時為什麼給台灣社會製造了那麼大的恐懼? 因為他們三人犯下的案件太嚴重了,嚴重到一定會判死刑,陳進興的兩個同伴又先後在圍捕過程中被警方擊斃了,於是還在逃的陳進興,就進入了一種「奈何以死懼之」的狀態了。最重的刑罰不過就是死,多殺一個人,多殺十個人,都是死刑,於是他的選擇就會是,不惜一路殺人來取得讓自己可以多逃亡一天、多活一天的機會。死刑非但沒有嚇阻他殺人,反而助長他殺了更多人。 還記得台灣「嚴刑峻罰」時代「綁架唯一死刑」的法令嗎?結果呢?仍然有人綁票勒贖,只是唯一死刑使得綁匪沒有了讓肉票活著回去的動機。如果被抓到了,不管肉票是死是活,他都是死刑,如果把肉票殺了,他反而可以降低被抓到的風險。這樣的唯一死刑,製造了多少撕票的悲劇! 多思考一下,如果殺童的兇手不是當場被捕,而是逃亡在外,會怎樣?還會希望訂定「殺童唯一死刑」的法律嗎?如果真的訂了這樣的法律,你不怕嗎?殺一個是死刑,殺兩個、殺三個反正也都是死刑,這種法律實質上讓一個殺人犯後續的殺人行為變得毫無代價,變相鼓勵他殺了一個人之後,就可以不受限制多殺幾個。 法律可以這樣訂嗎?純粹因為現有的偶然條件,不全盤考慮不同情況下的不同後果,這樣的論理竟然會帶給社會安全感? 父母站出來要求「殺童唯一死刑」,萬一真的訂了這種法律,你們不擔心下一次有一個殺童兇手流竄在社會上,反正殺一個是死,多殺幾個也是死的情況出現?那時候不會後悔希望法律有什麼辦法讓這樣的人不至於在絕望中濫殺?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勇敢地為孩子改變:給台灣家長的一封長信》
作者簡介:楊照 本名李明駿,1963年生,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候選人。曾任民進黨國際事務部主任、《明日報》總主筆、遠流出版公司編輯部製作總監、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兼任講師、《新新聞》總編輯、總主筆及副社長等職。現為新匯流基金會董事長,在News 98及Bravo 91.3主持電台節目,在「誠品講堂」、「趨勢講堂」、「敏隆講堂」、「93巷人文空間」開設長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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