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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補習 禁學第二外語、數學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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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 發表於 2013-9-25 13:3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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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補習 禁學第二外語、數學

2013/08/29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許多小孩從幼兒就開始補習,學習第二外語、數學等,未來將被禁止。為了維護幼兒身心健康,行政院上午通過補習教育法修正草案,規定補習班要招收未滿6歲幼兒,課程內容僅限有助幼兒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為範圍,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同時,為了避免補習班惡意倒閉,影響學生權益,草案也規定,補習班最長一次只能收取6個月費用。

行政院長江宜樺院會中聽取報告後表示,希望透過草案條文的文字修正,將部分團體認有負面影響的疑慮降至最低,以符合社會需要。

草案中指出,幼兒園的教保服務,與一般補習教育增進生活知識與技能教育的目的有別。為了保護學齡前幼兒身心發展,增定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應以辦理有助於幼兒身體律動、藝術才能之補習教育為範圍,以活動及實作方式進行」,同時需報所屬縣市政府核准。 至於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的範圍及認定基準、上課方式、時數等規定,交由教育部訂之。

未來業者要申請設立招收未滿6歲幼兒補習班,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課程若違反規定,將可處負責人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可以按次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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